事情经过2014年1月份,在朝阳区红军营南路与红军营路交叉路口,张某某驾驶轿车由东向西行驶,霍某某骑自行车由北向南行驶,两车相撞,经朝阳交通支队亚运村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:张某某负... 查看详情 >>
事情经过安某某系常年在城市打工者,但北京市某某保安服务公司收到安某某的申诉书后,找到本律师,要求分析本案涉及的相关法律关系,并要求本律师代理其出庭应诉,本律师认为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... 查看详情 >>
事情经过:王某某是一位在北京的打工妹,原在一家经营纪念品的公司打工,人聪明能干,脑子较活分。经过几年的打拼,小有成绩,不满足给老板干了,想自己单干。凭借在打工期间积累的经验,201... 查看详情 >>
丁XX,女,北京市人,候XX,男,河北三河人,在北京工作,两人于2003年认识并确立恋爱关系。2004年3月两人关系已经发展到谈婚论嫁的地步,3月14日两人到三河民政局办理婚姻登记... 查看详情 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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